九流十家大表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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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漢司馬遷論六家要旨 |
東漢班固藝文誌 |
儒家 |
博而寡要,勞而少功,是以其事難盡從;然其序君臣、父子之禮,列夫婦、長幼之別,不可易也。 |
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。游文於六經之中,留意於仁義之際,祖述堯舜,憲章文武,宗師仲尼,以重其言,於道最為高。孔子曰:「如有所譽,其有所試。」唐虞之隆,殷周之盛,仲尼之業,已試之效者也。然惑者既失精微,而辟者又隨時抑揚,違離道本,苟以譁眾取寵。後進循之,是以五經乖析,儒學浸衰,此辟儒之患。 |
道家 |
道家無為,又曰無不為,其實易行,其辭難知。使人精神專一,動合無形,贍足萬物。其為術也,因陰陽之大順,采儒墨之善,撮名法之要,與時遷移,應物變化,立俗施事,無所不宜,指約而易操,事少而功多。 |
歷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,然後知秉要執本,清虛以自守,卑弱以自持,此君人南面之術也。合於堯之克攘,易之嗛嗛,一謙而四益,此其所長也。及放者為之,則欲絕去禮學,兼棄仁義,曰獨任清虛可以為治。 |
陰陽家 |
大祥而眾忌諱,使人拘而多所畏;然其序四時之大順,不可失也。 |
敬順昊天,曆象日月星辰,敬授民時,此其所長也。及拘者為之,則牽於禁忌,泥於小數,舍人事而任鬼神。 |
法家 |
不別親疏,不殊貴賤,一斷於法,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,故曰嚴而少恩。若尊主卑臣,明分職不得相踰越,雖百家弗能改也。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,不可改矣。 |
信賞必罰,以輔禮制。易曰「先王以明罰飭法」,此其所長也。及刻者為之,則無教化,去仁愛,專任刑法而欲以致治,至於殘害至親,傷恩薄厚。 |
名家 |
苛察繳繞,使人不得反其意,專決於名而失人情,故曰使人儉而善失真。其術以虛無為本,以因循為用。無成勢,無常形,故能究萬物之情。不為物先,不為物後,故能為萬物主。有法無法,因時為業;有度無度,因物與合。故曰聖人不朽,時變是守。虛者道之常也,因者君之綱也。群臣並至,使各自明也。名家若夫控名責實,參伍不失,此不可不察也。其實中其聲者,謂之端;實不中其聲者,謂之窾。窾言不聽,姦乃不生,賢不肖自分,白黑乃形。 |
古者名位不同,禮亦異數。孔子曰:「必也正名乎!名不正則言不順,言不順則事不成。」此其所長也。及譥者為之,則苟鉤釽析亂而已。 |
墨家 |
儉而難遵,是以其事不可遍循;然其彊本節用不可廢也。 |
茅屋采椽,是以貴儉;養三老五更,是以兼愛;選士大射,是以上賢;宗祀嚴父,是以右鬼;順四時而行,是以非命;以孝視天下,是以上同:此其所長也。及蔽者為之,見儉之利,因以非禮,推兼愛之意,而不知別親疏。 |
縱橫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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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曰:「誦詩三百,使於四方,不能專對,雖多亦奚以為?」又曰:「使乎,使乎!」言其當權事制宜,受命而不受辭,此其所長也。及邪人為之,則上詐諼而棄其信。 |
雜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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兼儒、墨,合名、法,知國體之有此,見王治之無不貫,此其所長也。及盪者為之,則漫羨而無所歸心。 |
農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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播百穀,勸耕桑,以足衣食,故八政一曰食,二曰貨。孔子曰「所重民食」,此其所長也。及鄙者為之,以為無所事聖王,欲使君臣並耕,誖上下之序。 |
小說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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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談巷語,道聽塗說者之所造也。孔子曰:「雖小道,必有可觀者焉,致遠恐泥,是以君子弗為也。」然亦弗滅也。閭裡小知者之所及,亦使綴而不忘。如或一言可採,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。 |
總論 |
《易.大傳》:「天下一致而百慮,同歸而殊途。」夫陰陽、儒、墨、名、法、道德,此務為治者也,直所從言之異路,有省不省耳。在所欲用耳,何事不成?乃合大道,混混冥冥,光耀天下,復反無名。凡人所生者神也,所託者形也。神大用則竭,形大勞則敝,形神離則死,死者不可復生,離者不可復反,故聖人重之。由是觀之,神者生之本也,形者生之具也。不先定其神,而曰我有以治天下,何由哉? |
諸子十家,其可觀者九家而已。皆起於王道既微,諸侯力政,時君世主,好惡殊方,是以九家之術?出並作,各引一端,崇其所善,以此馳說,取合諸侯。其言雖殊,辟猶水火,相滅亦相生也。仁之與義,敬之與和,相反而皆相成也。易曰:「天下同歸而殊塗,一致而百慮。」今異家者各推所長,窮知究慮,以明其指,雖有蔽短,合其要歸,亦六經之支與流裔。使其人遭明王聖主,得其所折中,皆股肱之材已。仲尼有言:「禮失而求諸野。」方今去聖久遠,道術缺廢,無所更索,彼九家者,不猶瘉於野乎?若能修六藝之術,而觀此九家之言,捨短取長,則可以通萬方之略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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